老公對老婆拳打腳踢能過嗎 丈夫對妻子打一拳,踢一腳之類屬不屬于“家務事”

【老公對老婆拳打腳踢能過嗎 丈夫對妻子打一拳,踢一腳之類屬不屬于“家務事”】
家庭暴力主要包括夫妻間的暴力,父母子女間的暴力和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 。即家庭中的弱者,如婦女、兒童、老人、殘疾人等都有可能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有資料表明,95%的家庭暴力是男性針對自己的女伴實施的 。家庭暴力在青年的戀愛關系中也很常見 。
《婚姻法》對家庭暴力制定了一些具體的制裁條款,如將家庭暴力作為受害方提出離婚的一個條件,受害方離婚時可請求損害賠償等 。還明確規定受害方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援助和居委會勸阻 。因此,家庭暴力絕不是“家務事”,而是一種法律應予以制裁的行為 。
實施家庭暴力的人應負哪些法律責任?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人依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具體包括:一、民事賠償責任:依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還可以要求過錯方給予賠償,賠償包括物質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 。二、刑事責任:家庭暴力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就會構成犯罪,可能構成的犯罪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誹謗罪等 。三、行政責任: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但尚未構成刑事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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