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條件 人身安全保護令如何申請與執行,需要什么條件


人身安全保護令如何申請與執行,需要什么條件
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 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有具體的請求;
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
人身安全保護令如何申請與執行: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 ,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家庭暴力發生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管轄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 。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當在72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 , 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后 , 應當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組織 。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條件 人身安全保護令如何申請與執行,需要什么條件】以上就是94常識網小編整理的相關知識 , 希望能夠回答您的疑問 。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