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交警查電動車要罰多少錢?


東莞交警查電動車要罰多少錢?


《東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
【東莞交警查電動車要罰多少錢?】一、不按照交通信號通行
違反非機動車交通信號燈(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交通信號燈的路口,違反機動車交通信號燈指示)、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指示行駛的,以“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的”,處警告或者20元罰款 。
二、逆向行駛
在非機動車道內的導向標志標線清晰、完整且證據確實、充分的情形下,如果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在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的,以“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
三、騎乘時未佩戴安全頭盔
駕駛人或乘坐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的,以駕駛人或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進行處罰 , 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
四、違法載人
在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1.2米以下兒童;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違反規定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
五、電動自行車未經登記
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
六、未按規定懸掛號牌
未按規定懸掛號牌或者號牌有遮擋、污損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
七、駛入高速公路
違反規定駛入高速公路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
八、醉酒后駕駛
醉酒后駕駛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
九、超速行駛
超速行駛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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