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發放標準


煙臺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發放標準


更新時間:2022年9月23日
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相關通知:
近日 , 根據省文件精神,經市委、市政府同意,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增長幅度為6.67%,直接惠及全市125萬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 。
調整后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發放標準為:
芝罘區、福山區、萊山區、開發區每人每月207元
高新區每人每月197元
【煙臺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發放標準】其余區市每人每月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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