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急救知識成為常識

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急救時做心肺復蘇, 有按斷患者肋骨的可能怎么辦?”
不久前, 在筆者參加的一場急救培訓上, 主講導師、“急救科普人”張元春提出了上述問題 。
不少學員面露難色 。
“救啊!如果能救活患者, 按斷肋骨也值呀!”張元春說 。
受傷總比死亡好;當不確定時, 請直接進行心肺復蘇——在急救培訓過程中, 這幾句話被反復提及 。 緊要關頭, 急救措施差上幾秒鐘, 可能就會決定生死 。
【讓急救知識成為常識】近期在網上引發熱議的一個案例, 恰好回應了本文開始的問題:兩年多前, 一家藥店店主為一名老太做心肺復蘇時, 壓斷了對方12根肋骨 。 獲救后的老人反倒將店主告上法庭, 要求賠償 。 近日, 法院判決店主無罪, 認為其在實施心肺復蘇的過程中不違反診療規范, 不應承擔搶救過錯 。
對此, 絕大多數評論都支持法院的判決 。
鼓勵見義勇為、保護善意救助——近年來, 當“救不救、扶不扶”屢屢成為輿論焦點時, 法律為好人出手相助提供了保護 。
民法總則明確, 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 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將從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提出, 鼓勵醫療衛生人員、經過急救培訓的人員積極參與公共場所急救服務;北京、上海等地也出臺相關條例, 鼓勵現場急救……
如今, 危急關頭出手急救的正能量故事越來越多 。 同時, 一些因心源性猝死而離世的逝者, 也喚起了人們對急救、對AED(自動體外除顫器)的關注 。 盡管如此, 我國民眾急救知識普及率還是不夠高、AED等急救設備的投放還是不夠廣 。
面對突然昏迷的患者該怎么辦?如果沒有接受持續的急救培訓, 很多人不敢貿然施救, 或是會采取掐人中、拍胳膊肘等錯誤方式急救, 以致錯過心臟驟停急救的“黃金4分鐘” 。 要知道, 只有“接受過急救培訓”“具備急救技能”的人員, 才屬于鼓勵參與急救的范疇 。 急救, 除了一腔熱血, 更需要科學知識 。
筆者近日在日本出行時發現, 公共場所的AED設備隨處可見 。 無論是車站、景區, 還是酒店、餐廳, 均裝有AED設備和明確的標識 。 不久前一名在日旅游的中國游客突發心臟驟停, 就得到了AED的救助, 保住了性命 。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提出, 公共場所應當按照規定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設施 。 各地也在逐步加大“救命神器”的投放量, 相信隨著急救知識和急救設備的普及, 急救定會成為大家的常識, 從而挽救更多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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