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習俗之禁忌遺風

禁忌諱莫如深 , 遺風無處不在 。 人的身體發膚、言談舉止、婚喪嫁娶、生老病死、衣食住行 , 無不受到它的無形制約 。 這些禁忌遺風 , 用現在的眼光看 , 有的屬于迷信 , 有的則是經驗和教訓的總結 , 有的類似于道德規范和禮節 , 有的則是屬于崇拜和紀念 。

民間禁忌
禁忌 , 民間也稱“忌諱” , 有些地方還俗稱“有令兒” 。 舊時滲透到人們生活、生產的各個方面 , 其中許多帶有迷信色彩和歧視偏見 。 現今隨著社會進步科學發展 , 許多禁忌已淡出人們生活 , 但在某些方面仍有遺留 。
節令禁忌
正月初一日 , 俗稱“大年初一”、“歲首” , 為民間最重要節日 。 舊時這一天禁忌繁多:忌吵架、罵人;忌請醫生看病吃藥;忌討債 , 認為對借貸雙方均不吉利;忌摔碎東西;忌動刀、斧、剪之類的器物;忌挑水、下地干活;忌借火種 , 忌購物 , 忌針線活 , 忌殺生 , 忌啼哭 , 忌說一切不吉利的話 。 除此之外還忌掃地 , 掃了地也不能把垃圾倒掉 , 認為會把財氣掃掉;過去還忌諱初一早上倒夜壺 , 認為會破財 。
初三初四有些縣婦女禁作針工 , 初三作針工者“傷夫守寡” , 初四做針工者“斷子絕戶” 。
正月十五日 , 忌新媳婦觀娘家燈 , 認為“看了娘家燈 , 要死公公” 。
二十五夜里禁燈 , 傳說是夜是”老鼠娶親”的良辰吉日 , 點燈干擾了老鼠的好事 , 會激怒它們來報復 。
正月里忌理發 , 認為傷舅舅;忌說媒 , 認為傷媒人;忌做被褥 , 認為沒人睡 。
二月二日 , 忌動剪子、針線 , 認為傷“龍頭”扎“龍眼” , 帶來災禍;忌推磨;汲水忌碰井沿 , 都是怕傷了龍 。
清明節前一日為“寒食節” , 禁忌煙火 。
七月“鬼節”忌晚間外出 , 以免驚動鬼神而遭殃 。
除夕吃年飯忌無魚 , 魚忌全部吃光 , 是為了討個“有余(魚)”的吉利;餃子煮破了稱為“掙了” , 飯吃完了稱為“好了” , 饅頭蒸裂了要說笑了 。
婚喪禁忌
結婚忌生肖“犯相” , 今對此陋習較淡化 , 但有的地方 , 如雙方屬相相犯時 , 新人結婚典禮時仍隔紅布拜天地 。
結婚忌無立春之年 , 認為此年為“寡年” , 與“寡婦”相聯系 。 今對此淡化許多 , 仍有部分人迷信 。
結婚選擇時辰 。 合婚前請人看時辰 。
結婚忌姨送姑接 。
結婚日子忌改動 , 認為“挪一挪 , 死婆婆” 。
結婚之年忌死人 , 認為出一個進一個不吉利 。
結婚時 , 新娘迎進門 , 懷孕和服孝的婦女不能參加 , 懷孕婦女坐新婚夫婦的床不吉利 , “雙身”不能壓炕 , “白虎”(戴孝者)不能攔門 。
新娘花轎不能碰“青龍”(石頭類磨碾) , 如碰著用紅布蓋著 , 不能碰到出殯上墳 。
產婦不能看新媳婦 。
已婚者不準在娘家生孩子 , 孕婦不準參加婚禮和喪禮 。
死人靈柩忌貓狗接近 。
死人出殯日子若一方(指夫妻對方)健在 , 忌雙日(指農歷) 。
家遇喪事三年不拜年 , 不貼對聯 , 但亦有貼藍色對聯者 。
生活禁忌
敬客人酒要滿 , 茶要淺 , 壺嘴不對客人 , 否則視為不禮貌 。
吃飯忌敲碗、筷子橫放碗上 , 敲碗罵做飯的 , 筷子放在碗上表示沒吃飽 , 不給飯 , 不滿意 。 盛飯時忌勺子往外翻 , 說這是犯人牢食的舀法 。
待客忌上三盤菜 , 否則視為不敬 。
借用藥鍋忌送回 , 如要時自己前取 , 如送回 , 在藥鍋里放些糧食 , 為送糧不送藥 。
下午忌看病人 , 認為對病人病情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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