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鄭州市金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推薦股票詐騙股民血汗錢

現在鄭州金勝科技有限公司所說的什么交22800元成為機構版用戶,42800元至尊版的用戶,說什么機構版的用戶一般的老師帶每周操作1—2次,至尊版的由金鐘罩老師帶炒股,每周操作2—3次,其實都是騙人的,我成為至尊版的用戶一個月了,一次操作也沒有完成,給的股票全部是垃圾股,5月9日給的魯銀投資600784,一周后沒有漲,我就要求換,所謂的金老師給了個艾迪西,到22日也沒有漲,給的這些股票你們可以查下看看,這個月漲了沒有?連續換了幾個老師了,一樣,沒什么收益的.你去給客服投訴,她們就一個解釋:“放心吧,沒問題的,我會對你負責的.”來來去去就是這個解釋.一個多月了,一直這樣,我一次操作也沒有完成,錢也沒有賺到.你們可以上網去查查看,鄭州金勝科技有限公司,現在蠻多人已經上當受騙了,希望各位別再上當,錢的教訓啊!!!!各位,,有很多人是去年購買的,至尊版用戶已經在他們給的股票哪里虧了好幾萬塊錢了.手法如出一轍!!,,,,,,各位請注意了,現在這些什么買股票軟件賺大錢的群,其實都是騙子,軟件那么好,他們自己不賺錢為什么還要賣啊,,其實就是騙人的,,,千萬別上當啊,,里面說買軟件的人都是托..大家千萬別上當啊!!!!!
【舉報鄭州市金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推薦股票詐騙股民血汗錢】 鄭州市金勝科技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為:計算機軟件開發,根本不具備證券咨詢的資格,依法不能從事證券咨詢業務;更為嚴重的是,我國證券業相關法規嚴格禁止經營機構向客戶進行虛假宣傳、虛假承諾、提供內幕消息股,鄭州市金勝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顯然已嚴重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以及從2013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關于加強對利用‘薦股軟件’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監管的暫行規定”第七條“未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機構和個人利用‘薦股軟件’從事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活動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的規定,鄭州市金勝科技有限公司的行為已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和詐騙犯罪,應依法查處并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鄭州市金勝科技有限公司的這種行為屬于消費欺詐行為,受害人可以要求雙倍賠償.
鄭州市金勝科技有限公司這種肆意踐踏國家法律法規,瘋狂進行詐騙犯罪的行為,不僅嚴重地損害了大都市鄭州在全國人民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和聲譽,嚴重地破壞了正常的經濟運行秩序,影響了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在此代表受害人強烈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引起高度重視,責成公安、工商、證券等有關管理部門認真履行管理職能,真正執政為民,重拳出擊,嚴厲打擊,迅速查處騙子公司,將害人的騙子繩之以法,退還詐騙款項并賠償相關損失,而不能敷衍塞責、聽之任之,甚至包庇縱容,否則,放縱詐騙,就是對人民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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