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制作假酒銷售額超600萬元,19人犯罪團伙均獲刑

2019年,周某某通過老鄉介紹,伙同妻子師某某制作假酒。二人購買制作假酒的封蓋、灌裝機器等設備,通過糖酒展會等渠道購買制作假酒用的全套包裝,并在北京大興區租賃制作假酒的房屋,通過正規散裝酒廠進購原料酒進行灌裝。為了擴大產量,二人還雇用張某某、梁某某一起制作假酒并通過向煙酒店兜售的方式,對外進行銷售。
白酒|制作假酒銷售額超600萬元,19人犯罪團伙均獲刑

2019-2020年間,周某某等人共銷售其制作的假冒知名品牌白酒共計600余萬元。公安機關在周某某等人的出租屋內查獲假酒6122瓶,貨值金額共計10萬余元。周某某等4人于2020年5月11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大興區檢察院辦理此案后,承辦檢察官以周某某、師某某制假窩點為核心,對假酒制作、生產、運輸、銷售各環節涉案人員加強精準打擊。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初始為“零口供”狀態,為盡快查明案情,承辦檢察官詳細審查全案人員微信、支付寶交易記錄、銀行賬戶流水、物流快遞單以及手機聊天記錄等相關證據,查明購酒客戶情況、售酒時間、假酒類別、單價等案件細節,基本還原案件事實。
承辦檢察官通過向拒不認罪的周某某進行證據開示,逐一擊破其不合理辯解,對其耐心釋法說理,最終促使其認罪認罰,并全面供述其掌握的各鏈條涉案人員的分工及假酒流向,進一步證明其他關聯犯罪人員的犯罪行為:13人從周某某處采購并對外銷售,2人負責運輸假酒,還有2人專門為周某某提供假酒包材等。
在此基礎上,承辦檢察官全面梳理周某某制假窩點相關人員的關系網和結構圖,進一步強化各案件證據間的信息互通與相互印證,確定追訴人員范圍,檢察機關聯合公安機關徹查嚴打,全面斬斷產、供、銷全鏈條產業鏈。
在檢察官耐心釋法說理和詳實的證據面前,全部到案人員均自愿認罪認罰。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大興區檢察院陸續對19名制售假冒白酒商標標識、制售假冒白酒、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白酒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訴,并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
【 白酒|制作假酒銷售額超600萬元,19人犯罪團伙均獲刑】最終,全部人員均獲有罪判決,其中核心主犯周某某因犯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一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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