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瓜|散文:草原手把肉

冬瓜|散文:草原手把肉
冬瓜|散文:草原手把肉
冬瓜|散文:草原手把肉


傳統的手把肉制作簡便 , 現宰羊肉處理干凈 , 有不加鹽的 , 有加一點鹽的 , 放進鍋里煮即可 。 羊肉不能煮老 , 水滾稍候上桌 , 蘸著韭菜花或者其它蘸料食用 。 如此吃法 , 看著新鮮、原始 , 沒有千百年養成的習慣 , 沒有草原風霜錘煉出來的胃 , 實際上多數人是吃不下去的 。
手把肉作為內蒙古草原的招牌食物之一 , 現在很多人為之冠以“美食”之名 , 其實生活條件富足之后的事情 。 你想想 , 白水煮肉 , 怎么能喚作美食?很多人說手把肉不放鹽不放香料是為了保持食材的鮮 。 不放鹽和香料 , 是因為古早時候 , 此類物事草原人家很缺或壓根就沒有 , 你以為明朝的草原互市和清朝的草原絲綢之路交易量最大的是啥?無非鹽鐵茶香料 。
除了手把肉 , 西北地區還有手抓肉 , 究其本質 , 如出一轍 , 卻又有細小差別 。 單從字面上看 , 手抓肉在于一個“抓”字 , 肉不能塊兒大;手把肉中的“把”字 , 意在于“扶” , 即大塊兒肉和帶骨肉 , 一手扶著一手用小刀削著吃 。 “抓”多少帶些細膩斯文 , “把”則是天然的豪邁 , 更像是形容氣勢 , 而不是動作 。
手把肉對羊肉品質要求極高 , 非飼料羊可烹 , 非得正宗草原綿羊 。 它們自小吃苜蓿沙蔥等優質牧草長大 , 藍天白云下的悠閑 , 使其肉質膻味小 , 細嫩緊致 , 瘦肉不柴 , 肥肉不膩 。 不說牧區人家 , 單說以前的手把肉館子 , 定是前院館子后院羊圈 , 現宰現煮 , 有會吃懂行的 , 先去后院看看羊 , 羊好肉便錯不了 , 畢竟一斤手把肉幾十塊錢 , 吃一頓花費不小 。
吃手把肉需要蘸料 , 韭菜花算是其中一種 。 這無所謂正宗不正宗 , 有人喜歡蘸涮羊肉調料 , 有人喜歡蘸蒜蓉辣醬 , 有人喜歡蘸干料 , 個人口味而已 。 我見過什么蘸料也不用 , 一口手把肉 , 一口腌沙蔥、咸韭菜 , 吃得也挺歡實 。

佐手把肉的飲品有二 , 奶茶和酒 。 奶茶餐前喝可墊肚 , 為一會喝酒做準備 , 餐后喝可解膩 , 有助消化 。 奶茶的制作也無固定模式 , 有直接把茶和咸鹽放進奶鍋里煮的 , 有限沏好一大壺磚茶 , 一邊煮奶一邊倒攪合的 , 還有提前泡好茶 , 大缸子上面蒙層紗布濾渣后摻在奶里的 。 奶茶出鍋 , 可泡肉塊、掘艮(奶塊)、黃油、炒米(糜子)等 。
吃手把肉喝白酒是標配 , 一般以高度白酒為佳 。 據說白酒蒸餾技術是元代開始流傳 , 想來白酒的辛辣醇厚可以抵御風寒 , 彌補羊肉的溫和 。 再者說來 , 你站在草原之上 , 白云下游走著另一群白云 , 它們忽而聚集 , 忽而分散 , 蒙古包佇立在兩片白云中間 , 似一個孤傲的行游詩人 。 氈包炊煙起 , 手把肉的香氣隨風發散 , 此刻倒一碗白酒 , 羊肉的鮮香和酒的醺香相互糾纏 , 吃著喝著 , 像壯實牧人手中的鞭子 , 一下下擊打著味蕾 , 遼闊中的聲響 , 給予人們的是內心的平靜和欲望的恬淡 。
手把肉從來不便宜 , 現下一斤已達七八十塊錢 。 在情誼還未以價格衡量的日子 , 手把肉只有在招待貴客時才能出現 。 這里的“貴”不是指來者的身份地位 , 而是主人認為的“貴”——實在、真誠、可交 。
清白的水煮清白的肉 , 清白的酒交清白的情 。 人世間紛紛擾擾 , 我們時刻保持著一份戒心 , 總有某個人某件事 , 會讓你敞開心扉 , 沒有燈紅酒綠中的城府深沉 , 不用觥籌交錯下的字斟句酌 , 不管醉眼迷離后的失態成笑 , 大塊的手把肉 , 吃 , 大碗的白酒 , 喝 , 極簡的方式引出醇厚的滋味 , 全在心胸的開與闊 。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