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打籃球有哪些規則,怎樣才算犯規?

以下部分是規則對犯規規做出的所有規定,你看一看是不是你想知道的:
第六章犯 規
第32條犯規
32.1 定義
32.1.1 在一場籃球比賽中,10名隊員快速移動在一個有限的空間內,身體接觸不可避免 。
32.1.2 犯規是對規則的違犯,含有與對方隊員的非法身體接觸和/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 。
32.1.3 一個隊可被宣判任何數量的犯規,不考慮罰則,犯規者的每一犯規應被登記,記入記錄表并相應地被處罰 。
第33條接觸:一般原則
33.1 圓柱體原則
圓柱體原則定義為一名站在地面上的隊員占據一個假想的圓柱體內的空間 。它包括該隊員上面的空間,并受下列限定:
·前面由手的雙掌 。
·后面由臀部,和
·兩側由雙臂和雙腿的外側 。
雙手和雙臂可以在軀干前伸展,其肘部的雙臂彎曲不超過雙腳的位置,因此兩前臂和雙手是舉起的 。他的雙腳間的距離因按照他的高度變化 。(圖5)
33.2 垂直原則
在比賽中,每一隊員都有權占據未被對方隊員已經占據的任何場上位置(圓柱體) 。

請問打籃球有哪些規則,怎樣才算犯規?



這個原則保護隊員所占據的地面空間和當他在此空間內垂直起跳的上方空間 。
隊員一離開他的垂直位置(圓柱體)并與已經建立了他自己的垂直位置(圓柱體)的對方隊員發生身體接觸,離開他的垂直位置(圓柱體)的隊員就對此接觸負責 。
防守隊員垂直地離開地面(在他的圓柱體內)或在他自己的圓柱體內把雙手和雙臂伸展在他的上方,則不必判罰 。
無論是在地面上或在空中的進攻隊員不應用下列方式與處于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隊員發生接觸 。
·用他的手臂為自己創造額外的空間(清除障礙) 。
·在投籃時或剛投籃之后伸展他的雙腳或雙臂去造成接觸 。
33.3 合法防守位置
一名防守隊員已建立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當:
·他正面對他的對手,并且
·他的雙腳著地 。
合法防守位置從地面到天花板垂直地在他上方(圓柱體)伸展 。他可將他的雙臂和雙手舉過頭或垂直跳起,但是他必須在假想的圓柱體內是手和臂保持垂直的姿勢 。
33.4 防守控制球的隊員
當防守控制(正持著或運著)球的隊員時,時間和距離的因素不適用 。
每當對方隊員在持球隊員面前占據了一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甚至是一瞬間完成的),持球隊員必須料到被防守并必須準備停步或改變他的方向 。
防守隊員建立一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必須在占據位置前沒有造成接觸 。
一旦防守隊員已建立了一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可移動以便防守他的對手,但他不得伸展他的雙臂、雙肩、雙髖或雙腿,并通過這樣做來造成接觸以阻止從他身邊通過的運球隊員 。
當裁決阻擋/撞人情況涉及持球隊員時,裁判員應運用下列原則:
·防守隊員必須以面對持球隊員并雙腳著地來建立一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
·防守隊員為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可保持靜立、垂直起跳、側移或后移 。
·在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的移動中,一腳或雙腳可以瞬間離地,只要該移動是側向或向后的,不朝向持球隊員 。
·接觸必須發生在軀干上,在這樣情況下,防守隊員將被以為是已經先在接觸地點了 。
·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隊員可以在他的圓柱體之內轉身,以緩和任何沖撞或避免受傷 。
如發生任何上述情況,應以為持球隊員已經造成了犯規 。
33.5 防守不控制球的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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