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訴訟發回重審的從收到發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發回重審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第一審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通過裁定的方式,撤銷原判,發回第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
根據《民事訴訟法》中關于審判的規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發回重審的案件審理期限也應該按照第一審的期限計算 。一般在六個月內審結 。
【民事訴訟發回重審要多長時間】根據《民事訴訟法》一百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對發回重審的次數做出了限制,避免了不斷上訴的循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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