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級傷殘交強險賠償標準


七級傷殘交強險賠償標準


按下列標準賠償:
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40%×賠償年限 。賠償年限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
2、被扶養人生活費按40%的傷殘系數計算,對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八周歲 。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扶養五年 。
3、誤工費按受害者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計算,不能證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相近行業近一年的收入計算 。
4、護理費按護理人員的工資計算,家屬護理的按誤工費的標準計算 。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16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

【七級傷殘交強險賠償標準】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