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主要職權是什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主要職權是什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主要職權: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主要職權:
制憲和修憲權;
監督憲法實施權;
立法權;
其他方面的職權 。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主要職權:
立法權;
憲法和法律的解釋權;
憲法實施的監督權;
對國家機關其他工作的監督權;
對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人事任免權;
對國家生活中重要問題的決定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它的常設碧碰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悔漏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 。各少吵扒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主要職權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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