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債務人)有遺產,則繼續進行審理實體!

【債務人死亡的債權人該怎么起訴】1. 被繼承人(債務人)有遺產,則繼續進行審理實體 。
2. 被繼承人(債務人)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應終結訴訟 。
3. 被繼承人(債務人)沒有遺產,但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不能終結訴訟,而應當將其追加為被告,繼續進行審理 。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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