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撫養權會征求孩子意見嗎 變更撫養權征求孩子意見嗎,離婚后誰享有探望權


【離婚孩子撫養權會征求孩子意見嗎 變更撫養權征求孩子意見嗎,離婚后誰享有探望權】一、變更撫養權征求孩子意見嗎
變更10歲以上子女撫養權須征求孩子意見 。
我國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系 , 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 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當然 , 離婚后 , 只能由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給付撫養費 。但是,當撫養子女一方有正當理由需要變更關系時,可以起訴變更 。
根據法律規定,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發生爭執時,應考慮子女的意見 。
二、離婚后誰享有探望權
探望權 , 亦稱探視權或全面交往權,主要是指離婚后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對該未成年子女進行看望并與之保持直接聯系及交往的權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依此規定,我國探望權權利主體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 。
從對子女撫養層面而言,探望權與直接撫養權相對應 。夫妻離婚后,若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直接撫養方成為親權之主要擔當人(即監護人),取得直接撫養權 。婚姻關系消滅一般導致共同生活基礎消失,非直接撫養方行使親權客觀上將受到一定限制(時間、空間限制等等) 。作為補償,法律賦予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對子女之探望權 。直接撫養權一旦確定,探望權即告生成(能否圓滿行使則另當別論) , 非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根據法律規定自動取得探望權 。并且,探望權之行使不以承擔撫養費和未再婚為前提 。可見,探望權之權利主體系非直接撫養子女之父或母;直接撫養方則為探望權之義務主體,應協助探望權人行使探望權 。
值得說明的是,此處所謂父母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與父母,也包括非婚生子女與父母、養父母養子女以及同意繼續撫養的、有撫養關系之繼父母繼子女 。
探望權乃親權之自然延伸 , 往往只賦予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 。參酢我國國情,我們以為,應對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孫子女、外孫子女之情感需要給予應有考慮 。其一,我國自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 , 一對夫婦一般只生一個孩子,如不賦予祖父母、外祖父母一定探望權,有違基本人情 , 亦與我國傳統家庭倫理及善良風情民俗相悖 。其二,現行婚姻法規定了祖孫之間一定條件下之撫養、贍養義務,繼承法亦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系第二順序繼承人,孫子女、外孫子女為代位繼承人 。但若他們相互間連接觸、交流機會都沒有 ,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難謂有所保證 。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變更撫養權要不要征求孩子意見和離婚后誰享有探望權”問題進行的解答,根據法律規定 , 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發生爭執時,應考慮子女的意見 。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 , 歡迎到94常識網進行法律咨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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