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婚前給付的彩禮或嫁妝能夠返還嗎?
其實這個問題相當簡單 , 早在2004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中就作了明確規(guī)定 。該條規(guī)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
【離婚后結婚時的彩禮要不要返還 離婚時,婚前給付的彩禮或嫁妝能夠返還嗎?】這就是說,嫁妝(彩禮)能否要求返還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條件,而條件又分為兩種情形 。第一,尚未結婚;第二 , 已經結婚 。在第一種情形下 , 可以直接要求返還 。在第二種情形下則要在離婚的前提下區(qū)別情況處理 。也分兩種情況:1、雖然辦理了結婚證,但確未共同生活 。在這種情況下,要求主張的一方承擔“確未共同生活”的舉證責任 , 否則 , 不能要求返還 。2、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在這種情況下,要求主張的一方承擔兩項舉證責任:A、嫁妝(彩禮)是辦理結婚證之前給付的;B、離婚時,由于嫁妝(彩禮)的給付而導致給付人一方生活困難,即兩者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
通過對上述法律條文規(guī)定的條件不難看出,在法定第二種情形下要求返還嫁妝(彩禮)時,主張一方具有很難的舉證責任,特別是第二種情形的第B種情況 , 更難!甚至是不可能的 。
另外,該條中還有兩處不容易處理的地方 。第一,什么是“彩禮”?第二,什么是“生活困難”?即,“彩禮”的法律含義如何界定?“生活困難”的法律標準是什么?這兩個問題都是在《婚姻法》及兩部婚姻法司法解釋和相關文件中未予明確的概念 。
客觀地講,象這種返還之訴在司法實踐中的案例曾經有過但不常見主要發(fā)生在一些農村地區(qū),但隨著近年來社會結構的變化,城市地區(qū)也出現了此類案件 。因此,本人只能根據以上法律的規(guī)定并結合司法實踐對該類案件中“彩禮”、“生活困難”的法律含義談點參考性意見 。
什么東西構成“嫁妝(彩禮)”?
從我國傳統(tǒng)的婚姻制度而言 , 嫁妝(彩禮)是在婚姻締結過程中,一方給予另一方的財物,主要意義在于表示雙方對建立婚姻的誠意 。嫁妝(彩禮)不同于“聘金”,它一般是使用的物,主要用于雙方婚后的日常生活,所以,一般表現為電視、冰箱、空調、家具等家居日常必需品且價值相對不大,一般理解為動產 。汽車、房屋等能否成為彩禮,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和雙方的具體約定是否明確 。如果在婚前一方明確表明作為嫁妝(彩禮)給予對方,在案件處理時可作為婚姻法中的“彩禮”規(guī)則處理 , 如果未予明確,一般按照合同法中贈予規(guī)則處理 。
“生活困難”的標準是什么?
該部司法解釋并未明確什么情況下才構成“生活困難” , 但是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司法實踐及對嫁妝(彩禮)的一般法律理解,并且要符合生活困難是因為嫁妝(彩禮)的給付 。一般情況下,嫁妝(彩禮)的價值相對不大(通常表現價值幾萬元的物品),說明給付嫁妝(彩禮)的一方并非十分富裕,結合我國相關行政機關文件對“生活困難”、“經濟困難”等的界定 , 司法實踐中一般以低保線以上,中低收入線以下作為“生活困難”的標準 。
更多相關知識可咨詢鹽池縣律師 。
94常識網溫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yǎng)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規(guī)定的婚姻問題# 點擊這兒#進行查看!若需幫助可#咨詢94常識網婚姻家庭律師#
猜你喜歡
-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離婚后財產糾紛案件收費標準的請示的復函全文是什么
- 離婚一方獨資公司怎么分 以一方名義投資的獨資企業(yè),離婚時如何分割
-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怎么寫才有法律效力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怎么寫
- 夫妻離婚后按揭房產怎么分割 離婚時房產房屋如何分割
- 一方隱匿財產,離婚后在多長時間內可以起訴 離婚后,發(fā)覺一方還有隱匿的財產,可以再起訴嗎?
- 離婚后房產分割如何 離婚時房產分割的處理方法
- 房產 離婚時財產分割原則(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原則)
- 離婚后房產怎么分割?最全的答案在這里 如何進行離婚房產分割?原則是什么
- 離婚了房產怎么分割? 離婚房產分割相關問題
- 再婚夫妻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 再婚夫妻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