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茶園所有制和制茶作坊

唐代茶園所有制有三種:即官茶園、集體所有制茶園或稱寺廟茶園 , 即以寺廟道觀為單位由僧尼集體經營的茶園 , 一般都具一定規模 , 且制作精良、品質優異 , 多為名茶 , 在市場上享有聲譽 , 對寺院經濟的膨脹有密切關系 。 第三種是農村個體經營的茶園 , 包括士大夫 , 自耕衣 , 雇衣經營的茶園 。 士大夫經營的茶園規模校大 , 雇工采制 , 如《太平廣記》載:“九隴人(今四川彭縣)張守珪 , 家甚富 , 有條園在仙居山 , 每歲采茶人百余輩 , 男女傭工雜處園中……”這顯然是一個頗具規模的茶園 。 白耕農經營的茶園占絕對支配地位 , 是商品茶的主要來源 , 是他們謀生的主要手段 。 詩人李商隱說 , “滬州(今屬四川)所管五縣百姓……作業多仰于茗茶 , 務本不同于秀麥”(《全唐文》卷772年) 。 雇農則沒有自己的茶園 , 租入耕種 , 以謀生計 。 陸龜蒙曾隱居顧渚治山 , 且“置園顧渚潔山下 , 歲取茶租 , 自判品第 。 ”《新唐書 , 隱逸·陸龜蒙傳》說明陸氏把茶園祖給農民 。 雇農租入的茶園以實物(餅茶)向茶園主交納地祖 , 剩余的投入市場 , 交換自己所需要的商品 , 也是一種商業化生產 。 所以在唐代除了官茶園外 , 集體和個體兩種所有制茶園 , 卻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商品化生產 , 從而促進了茶業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 。 【唐代茶園所有制和制茶作坊】 唐代制茶作坊 , 一股都設在茶山中 , 目的是便于取薪 , 選水和制造 。 皮日休《茶舍》詩云:“陽崖枕自屋 , 幾口嬉嬉活 。 棚上汲紅泉 , 焙前蒸紫蕨 。 乃翁研茗后 , 中婦柏茶歇 。 相向掩柴扉 , 清香滿山月 。 ”反映了作坊是靠著山崖 , 全家老少都在歡樂地參加勞動 , 年青人在蒸茶 , 老翁在搗茶 , 婦女在拍茶(裝模) , 月亮出來了 , 他們還在制作餅茶 。 描述了晚唐封建社會小農經濟家庭制茶手工作坊的特征 , 他是農村經濟的重要支柱 。 植茶多的自耕農 , 還雇用有技能的幫工 , 工資多以餅茶支付 。 這些制茶作坊 , 都不是以使用價值出現的 。 制茶作坊的產品普遍商品化 , 是茶葉商品經濟發達的重要標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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