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責任|太震驚了,月銷千萬元的牛肉干里沒牛肉!

民事責任|太震驚了,月銷千萬元的牛肉干里沒牛肉!


近日 , 發生在四川廣安臨水 , 一生產、銷售假牛肉干的團伙被定罪 。他們之前通過一家名為果芝貝”的網店出售假牛肉 , 將低價進場的風干鴨肉切成小塊 , 裝進牦牛風干手中出售拉牛肉干(250g 包) , 按銷售額計算 , 月銷售額一度達到1000萬元 。
小編梳理發現 , 銷售那么好 , 可當地市監局查不到該企業的注冊信息 , 不久后卻在臨水一個偏遠的山村 , 發現了一處制假售假的窩點 , 隨即將其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公安機關突擊檢查生產基地 , 將“牛肉干”送往檢測 , 發現“牛肉干”中含有鴨肉 , 但不含牛肉成分 。
值得注意的是 , 原來為了獲取暴力 , 他們低價買了風干鴨肉干 , 然后人工切成小塊 , 分裝后在網上銷售 。他們是一個由 23 人組成的犯罪團伙 , 這個團伙中有專門的人負責洗錢和刷單 使用多個虛擬手機號注冊支付寶和微信結算資金 。共設立窩點3個 , 生產銷售假牦牛肉干 , 累計營業額超過1230萬元 , 實現凈利潤400萬元 。目前 , 23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網 , 其余兩處也被查處 。
要知道 , 之前有朋友說 , 老婆餅里沒有老婆也就算了 , 而現在牛肉干里沒有牛肉了 , 我真的為這么多在網上買牛肉干的朋友感到難過 。不過還是得可以安慰一下自己 , 雖說牛肉干里沒有牛肉 , 不值這個錢 , 但至少他還是有鴨肉的 。
本案中 , 23名犯罪嫌疑人涉及多項違法行為 。
一是制售假冒牛肉 , 而不是牛肉當牛肉銷售以欺騙消費者 。 對于這種行為 , 違反《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的行為 , 屬于“在產品中摻雜、摻假 , 以假充真 , 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 應當根據銷售金額 , 處有期徒刑、罰金或沒收財產 。
其次 , 他們給網店刷單 , 刷單的行為 , 不僅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公平、誠信原則 。還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的消費者知情權 , 即消費者有權了解所購、使用商品的真實情況 。
三是 , 該團伙還進行洗錢活動 , 違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的規定 , 可以沒收犯罪所得及其所得 , 并根據情節單處5年以下有期或拘役 , 并處或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 , 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處罰金 。
如上所述 , 除了刑事責任外 , 他們還應承擔民事責任 。購買的朋友可以要求他們賠償甚至懲罰性賠償 。雖說經營者有欺詐行為 , 消費者可以要求退款 , 不足500元的 , 按500元賠償; 但如果消費者購買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 可以要求退一賠十;不足1000元 , 按1000元賠償 。
在評論區看到 , 有網友稱 , 犯罪嫌疑人已經入獄 。你還說民事責任有用嗎? 實際上 , 承擔刑事責任并不影響民事責任 。購買它的用戶 , 可向經營者主張民事責任 , 這是他們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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