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天津,一位男子在當地某飯店用餐,點了一份89元的番茄牛腩( 二 )



也就是說 , 按照上述的法律規定 , 男子可以得到89元三倍的賠償 , 但金額不足500 。 所以男子可以要求直接支付500元的賠償 。

這還不算完 , 這種宰客行為 , 不罰不足以平民憤 。 除了賠償外 , 店家的欺詐行為還面臨行政處罰 。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了 , 經營者有欺詐行為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 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 沒有違法所得的 , 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 , 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 ”

男子完全可以把視頻和就餐單據、付款記錄交給工商部門進行舉報 。 給予重罰 , 讓他長長記性 , 也免得其他消費者再受害 。

言必誠信行必忠正 。 這是經營的不二法門 。 像案例中這家店一樣 , 鼠目寸光、急功近利 , 以為用這么點齷齪手段就能賺到錢 。 殊不知這是在透支自己的信譽和品牌 , 長此以往 , 最終坑的還是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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