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食品就一定會變質嗎?

食品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 , 是人體生長和發育所需營養物質的來源 , 所以 , 食品的質量安全問題不可避免的會對人體健康有直接或潛在的影響 。 隨著經濟的發展 , 物質的豐富 , 食品種類和數量的不斷增多 , 給了消費者很大的選擇余地 , 不知不覺中會造成食品滯銷過期 , 另外也可能由于個人原因導致食品儲存過期的現象 。 過期的食品還能不能食用應該是眾多消費者普遍關心的問題 , 那么 , 在這里就簡單介紹一下食品過期的相關知識 。

過期食品就一定會變質嗎?



食品保質期
食品是否過期的一個標準就是要看是否過了食品保質期 。 食品保質期是食品最佳食用期 , 是指在標簽上規定的條件下 , 保持食品質量(品質)的期限 , 在此期限 , 食品完全適于銷售 , 并符合標簽上或產品標準中所規定的質量(品質);超過此期限 , 在一定時間內食品仍然是可以食用的 。 這是指雖然此時食品的某些感官特性如色、香、味、形可能起微小變化 , 甚至某些營養素的含量有可能降低 , 但仍達到產品標準要求 , 特別是衛生指標(包括細菌、毒物等項目)仍能符合標準 。 這里的“一定時間內”并沒有具體的規定 , 各種食品超過保質期后可食用的期限也各不相同 。
在食品保質期廣泛應用之前 , 我國曾長期應用了食品保存期這個概念 。 食品保存期是推薦的最終食用期 , 是指在標簽上規定的條件下 , 食品可以使用的最終日期 , 超過此期限 , 食品質量(品質)可能發生變化 , 因此 , 食品不再適于銷售 。 這里所說的產品質量變化包括食品的感官特征、理化指標乃至衛生指標都可能不符合衛生標準 , 不僅風味、營養降低 , 甚至可能已失去食用價值并有害人體健康和安全 。
1983年7月1日起試行的食品衛生法第7條規定:超過保存期限的食品禁止生產銷售 。 1995年10月30日開始正式實施的食品衛生法規定是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禁止生產銷售 。 由于食品保存期限比保質期限的時間長 , 所以法律上的一字之差是為了更好的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和身體健康 , 最大程度保證食品安全 。
食品變質后會有哪些變化?
不管是食品保質期還是保存期的應用 , 都是為了避免食品變質對人體的傷害 。 那么為什么食品會發生變質 , 變質后會有哪些變化呢?食品富含蛋白質、糖類、脂肪、無機鹽、維生素和水分等營養成分 , 不僅能滿足我們人體所需 , 同時也是微生物生長繁殖的良好培養基 。 所以食物受到微生物污染后很容易引起食物的變質 。 不過除了微生物的影響 , 食品本身及水、溫度等也會引起或促進食品性狀或質量的改變 。
部分食物在變質前 , 其口感先發生變化 , 比如餅干類食品 , 一般是受潮變軟 , 影響了口感 , 然后才是營養價值的變低和受到微生物的污染 。
食品內部的生化反應也會引起食品變質 。 食品化學成分多 , 食品原料如蔬菜、水果、堅果等植物性原料 , 肉類等等動物性原料 , 經采收或屠宰后即進入變質過程 , 品質會隨著貯藏時間的延長而逐漸降低 , 體內的組織酶還會進行某些生化反應 , 引起食物組成成分的分解 , 最終引起變質 。 生鮮食品雖然采收后看似新鮮 , 有可能在其內部或外部含菌 , 采后或屠宰后 , 在菌的作用下也會引起食品的腐敗變質 , 另外一些干果也會有被蟲蛀污染的可能 。 另外含油脂較多的食品會由于油脂的氧化、酸敗而產生哈喇味 , 比如糕點、食用油、堅果、干果等 , 油脂氧化、酸敗不僅影響口感 , 造成營養價值的降低 , 也會影響身體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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