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認識心理危機:心理危機的干預與預防

生活中 , 總有不如意的事情發生 , 危機也隨處可見 , 如不可預測的自然災害 , 又或出其不意的人為災難 。 在面對突發災難時 , 人們大多會產生強烈的心理應激反應 , 并導致系列的心理健康問題 。
但這個問題直到2001年美國“9·11”恐怖襲擊事件和2011年日本福島核泄漏事件的發生學界和社會才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對災后心理應激反應的關注 。 對1986年切爾諾貝利核電事故25年后的研究發現:心理危機是突發人為災難引起的最為普遍的公共健康問題 。
那什么是心理危機
心理危機是指由于突然遭受嚴重災難、重大生活事件或精神壓力 , 使生活狀況發生明顯的變化 , 尤其是出現了用現有的生活條件和經驗難以克服的困難 , 導致當事人陷于痛苦、不安狀態 , 常伴有絕望、麻木不仁、焦慮 , 以及自主神經系統癥狀和行為障礙 。
心理危機的類型可分為以下兩種:
(1)自然性突發事件
比如天災人禍可能會產生心理上的緊張、焦慮、抑郁和絕望就是心理危機 。 2008年的汶川地震對受害者們造成心理上的沖擊 。 有些人也就產生了所謂“災難后心理癥候群”(PTSD)的心理危機 。 例如 , 有人會一直處在驚嚇的狀態中 , 發抖、暈旋 , 一閉起眼睛就擔心災難又會來襲 。 或是一閉起眼睛就出現一幕一幕的慘狀 , 會失眠、做惡夢 。
(2)人為性突發事件
比如遭遇家庭或感情的重大變故(親人的突然離世、戀人突然提出分手等);事業的重大挫折(工作失誤受到處分 , 與客戶或同事發生較大矛盾等);身體遭受的重大疾病或外力傷害 。 都可能會導致個體出現明顯的消極情緒反應 , 從而影響生活和工作質量 。
那我們該如何識別心理危機
心理危機也有三個判斷標準:
(1)個體存在一些影響心理的重大事件;
(2)個體有急劇的情緒、認知 , 包括身體行為上的一些改變;
(3)個體原有的一些方法無法去應對或者應對無效 。
如果以上的判斷標準不夠明確 , 那我們可以從言語、情緒、行為的表現來判斷:
一是直接表露自己處于痛苦抑郁、無望或者無價值感中 。 比如通過語言表達自己非常倒霉、活著真是沒有意思等 。
二是情緒不穩定 , 容易流淚、抑郁 , 注意力不集中 , 也容易被激怒或者過分依賴 。 比如不愿或逃避與人交往、無緣無故地發脾氣、過度依賴酒精或藥物等 。
三是一個人的心理狀態也會通過一些行為表現出來 。 比如失眠、入睡困難、沒有胃口、出現自傷行為等 。
為了避免重大的外界刺激和壓力對心理造成傷害 , 我們就要積極應對心理危機 。 在突發事件沖擊下 , 在當事人的心理上還沒有出現嚴重的消極后果時 , 當事人可憑借自己或者外部力量 , 對可能出現的消極狀況進行預防 , 這就是心理危機的干預 。
一般情況下 , 心理危機的干預有應對三部曲:卸下情緒、重建認知、觸發行動 。
卸下情緒 , 簡單地來說 , 就是讓他說“是的” , 通過描述事實來觀察他的情緒 。
比如 , 在工作中因為對方的錯誤而導致工作失誤 , 對方反倒對你究責 , 這時你可以這樣說:你是不是因為工作出錯了很生氣?你是不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你是不是想讓我道歉?等她回答了這些問題后 , 你再接著說 , 我非常理解你現在的心情 , 我會盡快解決這些問題的 。 這些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對方穩定情緒 , 從而反思自身 。
重建認知 , 給我們帶來傷害的不是事件本身 , 而是我們對事件的看法 。
比如 , 當事人產生“我知道我不夠努力不夠優秀”這種想法時 , 我們可以對他進行認知重建 , 對他進行提問“這是你自己的想法還是聽別人說的” , 使當事人明白他不夠努力不夠優秀只是他個人的看法 , 而不是別人對他真正的看法 , 從而使當事人擺脫這種消極想法 , 克服這種消極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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