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茶評選技術規范

【優質茶評選技術規范】浙江省地方標準
DB33/T303—2001
優質茶評選技術規范
200l一01-28發布
200l一02—28實施
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
前言
為提高優質茶評選質量 , 統一技術規范 , 確保評選效果 。 根據 GB , /T1.1-1993《標準化工作導則》有關規定進行編寫 。
本標準規定了浙江省各類茶在評選過程中的一系列技術規范和要求 , 適用于浙江省范圍內的優質茶評選 。
本標準從2001年02月28日實施 。
本標準附錄A、B、C、D、E、F是標準的附錄 。
本標準由浙江省茶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 。
本標準由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歸口 。
本標準起草單位:浙江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浙江省茶葉公司、浙江省農業廳經濟作物局、農業部茶葉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浙江大學茶學系、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陳頌文、謝豐鎬、黃婺、王金賢、魯成銀、張樂爾、魏群、楊柏全、羅列萬、龔淑英 。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特種綠茶、龍井茶、眉茶(包括雨茶)、珠茶、花茶、蒸青茶、紅茶(工夫紅茶、紅碎茶)的申報條件、送樣要求與樣品驗收及評選方法等 。
本標準適用于優質茶的評選活動 。
2  申報條件
2.1  企業自愿申報或有關主管單位推薦 。
2.2  產品已定型批量生產 , 眉茶(包括雨荼)、珠茶、花茶年生產量在 l萬公斤以上;特種綠茶、龍井茶、蒸青茶、紅茶年生產量在250公斤以上 。
2.3  申報參評產品 , 應有相應標準 。
2.4  申報參評企業 , 應有衛生許可證 。
2.5  參評的茶葉產品 , 應有注冊商標 。
2.6  參評茶葉產品要有包裝 , 內銷產品標簽必須符合國標GB7718規定 。
2.7  參評的茶葉產品有較好的經濟效益 。
2.8  申報單位必須填寫優質茶評審申請表 , 詳見附錄A 。
2.9  申報材料均需附相關復印件或照片 。
2.10  鼓勵企業創制新產品 。 新創產品需經縣(市)級以上主管部門確認后 , 方可申報參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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