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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你開的就是自助餐廳,我吃得多咋了,又沒浪費,你不能拒絕接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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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你開的就是自助餐廳,我吃得多咋了,又沒浪費,你不能拒絕接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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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你開的就是自助餐廳,我吃得多咋了,又沒浪費,你不能拒絕接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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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開的就是自助餐廳 , 我吃得多咋了 , 又沒浪費 , 你不能拒絕接待我 。 ”長沙一自助餐廳拒絕食量過大的男子到店消費 , 引起男子不滿 。 店家有沒有權利拒絕接待他呢?老板說明情況后 , 連記者也無語了 。

長沙大韓地海鮮自助餐廳 , 在當地小有名氣 , 生意不錯 。 康先生就是被這家餐廳拒吃的 。 店老板認可康先生所說屬實 。 康先生說頭一次他來店里吃了3斤多豬蹄;第三次叫上一個朋友吃了七八斤龍蝦;第四次吃了些羊肉串 。 第四次的時候 , 店員通知他下次不要來了 。 老板說康先生太能吃了 , 豆奶一喝就是二三十瓶 , 豬蹄一吃一盆 。 別人盛蝦都是用夾子夾 , 他直接用盆盛 , 幾乎吃光了臺面上的龍蝦;第四次更過分 , 他拿走了臺面上所有的羊肉串 , 別的顧客就沒有吃的了 。

他每次來 , 店里都得虧幾百塊 。 頭一次讓他進 , 第二次讓他進 , 他已經來吃五次了 。 現在物價太高 , 自己是小店 , 消費不起 , 所以拒絕康先生到店消費 。 另外 , 康先生還是一位美食主播 , 店里有規矩 , 不接待美食主播進店消費 。 記者問老板到底是介意康先生吃得多 , 還是介意他是主播才拒絕他消費呢?老板:兩者都有 。 康先生認可自己是美食主播 , 也認可店老板的其他說法 , 但他說他不能接受店家的做法 。
他認為對方開的是自助餐 , 自己雖然吃得多 , 也沒浪費 , 店家不應該拒絕接待 。 那店家是否有權拒絕接待顧客呢?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規定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 , 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

根據以上規定 , 消費者有權選擇去哪家消費 , 店家也有權選擇不讓誰到店里消費 , 都是雙方自愿的 。 康先生每次到店里 , 店家都要虧損幾百塊 , 一次兩次可以 , 康先生已經進入四次了 。 康先生一直占便宜 , 店家一直在吃虧 。 長期這樣 , 肯定行不通 。 另外 , 從店家的經營角度講 。 康先生把臺面上的豬蹄都吃了 , 把所有的龍蝦都吃了 , 還把所有的羊肉串都拿走了 。 他都取走了 , 其他的顧客肯定吃不到了 , 這也影響到其他的顧客的消費體驗 , 降低他們對店家的評價 。

康先生第四次來的時候 , 店員通知他下次不要來了 。 當次的還是給他正常結算的 , 這樣說來 , 店家做的并沒有錯 。 以后康先生再來 , 那就屬于強買了 。 強迫交易也要負法律責任的 。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 強買強賣商品 , 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 ,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 , 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

開店做生意 , 店家一般不會拒絕消費者到店消費 , 哪怕有點過分 , 通常也不會拒絕 。 只有在特別過分的情況下才會拒絕 。 康先生吃一次可以 , 兩次也行 , 一直這樣占便宜 , 店家肯定不愿意 , 對方拒絕他是理所應當然的 。

根據上述規定 , 康先生不能強迫店家為其提供服務 , 否則也是違法 。 視頻傳到網上后 , 引發了網友熱議 。 網友主要分成了兩派 。 有的說康先生不厚道 , 把豆奶當啤酒 , 把羊肉串全拿走 , 這不僅僅是大胃王的問題了 , 人品恐怕也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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